人夫偷情被正宮抓包 小三女同事辯「我一直被騷擾」反被判罰

北市一名已婚郭姓男子搞上劉姓女同事,妻子發現後對小三提告並求償。不過,女同事稱,她不知道男子已婚,而且男方一直騷擾她。最後法院判女同事要賠償正宮3萬元,因為2人確實有交往。

判決書指出,郭姓人妻表示,她跟郭男在2017年結婚,生了2個小孩,但劉女卻破壞她跟郭男的婚姻,在去年8月到10月間,2人一起上下班,郭男孩在她的住處附近擁吻,甚至還一起出差過夜。郭妻說,她覺得自己的配偶權已遭到侵害,向劉女求償30萬元。

劉女辯稱,她跟郭男在不同部門,除了工事並無其他互動,而且她不知道郭男是人夫,郭男當時還一直追她,送禮物和傳訊息表達關心之意,還多次跟蹤到她的住處,她感到很困擾,所以她沒有侵害郭姓正宮的配偶權。

法官表示,劉女在辯論時有承認她知道郭男已婚,郭男一直說他快離婚了,2人曾經交往過,而郭妻也有提供2人的聊天紀錄為證,可以認定劉女已侵害郭妻的配偶權,判劉女須賠償3萬元。可互上訴。

專家這麼說

「我不知道他(她)已婚」這句話,似乎已經成為現代男女偷情被抓時的最佳證詞了。但在法院上,「證據」,就成為至關重要的關鍵了!

因此,除了怎麼證明兩人之間有「侵害配偶權」的行為外,更應該注意的是, 外遇對象是否知悉其交往對象有婚姻,也成為現在法官判決的標準了。如果您也有類似的煩惱,請交由本公司專業的「蒐証團隊」及堅強的「律師團隊」,來幫您打一場漂亮的勝仗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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