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大哥通姦的妻子

委託人的妻子外遇,外遇的妻子總說自己忙,所以經常在外過夜,而且還特別點名是「女性」友人家裡過夜,同床共枕多年的丈夫直覺起疑,最後求助於我們,我們跟監後,發現妻子常直奔某男住處,2人在外相處也有牽手、共喝一碗湯、互相餵食、拍屁股等親暱舉動,甚至會一起過夜,透過全方位的調查,原來妻子外遇的對象是個大哥。

委託人帶著忿恨與不滿,與我們直擊出軌的現場,面對身手矯捷的大哥,受過訓練的調查員卻是技高一籌,大哥立刻call小弟過來,我們也call警方過來,雙方一來一往,一黑一白,其實在徵信過程中,我們早已調查好底細,並且設想到狀況發生的各種可能,因此我們做了萬全的準備,心驚膽跳的場面都是在可控範圍內。

事後委託人表示,與其花一輩子的時間原諒她,還不如放她飛翔,因此後續的法律途徑我們也一手包辦,新北地院審理間,小王聲稱兩人僅同事,平常只有聊天、團購商品,並無發生超越男女分際的事,甚至不曉得人妻已婚,對於共處一室之事,小王則說,他有學過國術按摩推拿技法,因為人妻身體不適,才按摩協助舒緩。

對此,法官認為小王擁有人妻的臉書,實不可能不知道已婚身分,不予採信,且小王的行為已嚴重侵害人夫的配偶權,影響對方婚姻幸福美滿,酌情後判定小王須賠償人夫5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

委託人順利離婚,也討回了公道,事件完美解決。我們公司在誠信上絕對是站在徵信之巔,在專業上也是立穩龍頭,而效率也是以迅速、保密、確實為原則,人的情感太複雜,但我們會拼盡全力做到最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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