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的員警老公

潘大姊回憶起這段21年的婚姻,不經悲從中來、哽咽落淚,當初想說嫁給警員是今生永遠的依靠,想不到就在丈夫(以下簡稱A先生)某次生日PARTY後,與一名卡拉OK小姐曖昧糾葛不清,至此之後美滿婚姻就此與潘大姊絕緣。

今年7月23日潘大姊鼓起勇氣前來詢問,外遇蒐證之事宜,想結束20幾年聚少離多的婚姻。據親近友人透露,A先生從去年到今年共劈腿兩女,第一個是埔里的保險員(B小姐),第二個是梨山的公務員36歲(C小姐),今年7月24日晚上9點多,我們的搜證隊直接殺到梨山,看到開A先生從下班地點直接進入某間民宅後,發現C小姐正在二樓陽台收衣服,除了女性衣物外還發現A先生之平時工作服,於是我們派二組搜證隊埋伏C小姐家附近觀察她與A先生的相處模式。

在觀察二個星期後,發現A先生一下班就往C小姐租屋處跑,完全沒有出現過B小姐,而我們另二組埋伏在B小姐的公司即家附近,也並無特別,因此我們研判B小姐並沒有跟A先生有曖昧。

所以我們把實地調查結果讓潘大姊知道,並且掌握住老公與C小姐的交往情況,及掌握通姦地點、通姦時間。

蒐證期間潘大姊為了案情順利,忍耐著老公夜夜不回家、不聞不問的態度,期間全家還出遊,在朋友面前扮恩愛、人後辛酸,潘大姊心力交瘁,讓我們客服人員非常不捨,在蒐證第4週後決定抓姦期程。

當晚,四組搜證隊埋伏在C小姐租屋處,等待A先生下班後,又苦等等到凌晨3點多,才進入屋內抓姦成功。當下,老公看見自己的同事來抓姦,既是羞愧,又是覺得自己沒面子,還對潘大姊大小聲。

到警局後,A先生看潘大姊告意甚絕,頓時也慌了,也不敢再大小聲對潘大姊亂吼了,我們請民意代表來幫大姊協調後續的贍養費,及財產分配問題,並且告誡A先生身為執法人員,卻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,如果不想被告,那就簽下和解書吧!就這樣完美的結束一段痛苦的婚姻,也幫助潘大姊重拾以往的歡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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